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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执行驾照新规定

2000-05-25

  日本公安委员会(NP)决定,放松对驾驶执照更新的规定,允许违反交通规则少的人得到5年的驾驶执照,并允许他们在所居住的府、县的任何地方申请更换执照。

  按照新规定,任意停车、每小时超速行驶不到30公里、行车时不系安全带这样的违规驾驶者,可以在下次更新执照时给予5年期的驾驶执照。

  现在,只有无事故和无违规驾驶的司机能得到5年期的驾驶执照。通常驾驶执照的更换期为3年。

  预计,公安委员会的决定将会使日本1500万名司机受益,占持有驾照司机人数的20%,使持有5年驾驶执照的司机人数增长到有驾照人数的60%。

  公安委员会还决定允许人们在其所居住府、县的任何警察局或者驾驶执照中心申请更新驾驶执照。

  现在,日本的司机必须在他们所居住的镇或城市的警察局或驾驶执照中心更换执照。

  公安委员会明年将向国会提交一份修改道路交通法规的议案,预期将于2002年执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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