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要解决车位短缺问题,必须通过经济杠杆,吸引社会上的资金加入停车场的建设,增加停车位。但尽管停车市场潜力巨大,大量资金却按兵不动。
一个需要依靠市场调节的行业,其本身必须具有市场属性。然而停车行业状况却十分尴尬。目前关于停车位的界定模棱两可。比如对于车位交易,按规定是不能进行买卖(即使买卖也处于地下状态),只能出租。在很多小区,停车场的权益属于发展商还是属于业主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个不能买卖和转让,只能出租的“半商品”,它的风险太大,不明确因素太多,当然得不到市场的接受。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给车位完全的商品身份。
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停车行业,就必须尽快界定停车场的市场属性,给予停车行业在市场内的合法地位。车位应该属于不动产,像住房一样,有产权证书,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允许进入市场流通、买卖、转让。投资者不仅可以将车位用于出租,还可以将车位卖出,实现快速的退出。惟有如此,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占用及挪用停车场、低比例建设停车场的现象才不会再发生,停车场建设的风险才会得以消化,真正具有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