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解决住宅区停车问题,杭州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意见》。
据初步统计,到2001年底,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共有停车设施534处,标准停车泊位18203个。其中,社会公共停车场仅有3296个泊位,路内(边)停车场1414个泊位,配建停车场8840个泊位。目前,杭州市区注册的机动车有12.34万辆(不含杭州市民所购外地牌照车辆、军警车辆以及外地驻杭单位车辆)。根据权威部门的预测分析,到2003年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社会总需求标准停车泊位56559个,到2010年则为85896个。
据了解,《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意见》发布后,除滨江、萧山、余杭外的杭州市区其他5个区将集中1个月时间对辖区内207个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进行规划、改造。
措施一:在道路条件和路网结构较好的小区,对小区道路交通组织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通过组织单向交通,实行单侧停车等形式,增加停车泊位。
措施二:拓宽、平整和硬化小区道路。改造时,应一并考虑非机动车停放问题。被移植的绿化面积,将采用镂空式草砖,爬墙藤蔓式绿化等办法来补偿。
措施三:小区内原则上只停泊本小区住户的私家小型客货车,禁止大客、大货车驶入停泊。需要停泊公车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小区停车尚未达到饱和或者在白天停车平峰时段,可向社会开放,并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市财政联合制定。
措施四:居民住宅小区停车泊位设置要达到以下标准:凡小区内用作单侧停车的道路最低宽度必须达到4米以上,沟通小区进出的主要通道设置单侧停车的最低宽度必须达到5.5米以上;小区汽车停放地点的汽车出入口数量不应小于2个;住宅小区防火间距内和消防车道、高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设置停车泊位。消防栓附近30米不准停靠车辆。
除了上述手段外,还可以采取拆违建停车场;禁止挪用配建车库,对已经挪用的予以恢复;利用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场地资源,开辟夜间时段性停车点;由交警负责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开辟路边单侧咪表收费管理停车点,并在各咪表停车点实行24小时收费停车,吸引小区车辆停放,缓解小区停车压力等多种手段,来缓解停车难题。
今后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将由交警现场勘察,并作责任分析意见书。属地派出所根据责任分析意见,调解和处理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因停车引发的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也由派出所处理。如果缴纳了小区停车费,车子遗失了可由收费管理部门承担相关赔偿。对于不收费的管理,车子遗失则由公安局和派出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