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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经营中的法律责任值得关注
2002-11-14

  随着城市汽车数量的激增,一个迫切而现实的话题摆在有车一族的面前——停车安全。原本一辆好车开进停车场,结果取车时才发现车被挂了,被撞了,甚至被盗了,该谁负责?又该谁赔偿?停车场的法律责任逐渐浮出水面。

  人工停车管理存在漏洞。在成都市的几家大中型收费停车场,除了有一些警示标语和相关的提醒事项外,对于车辆损坏或丢失后应怎么办,几乎都没有具体而明确的约定,绝大多数停车场的手段仅仅是“让场内工作人员提高警惕,杜绝事故发生”。整个停车和取车的过程是:进入停车场,入口处工作人员递进一张由停车场负责单位制作的停车证(或停车票)。领取停车证后,车主在工作人员指挥下将车停好就可以离开了。而停车场方面则会对停放车辆的车牌号,停放时间,车的型号和颜色等进行登记。一般的停车场其停车证上只标有该证件的编号和负责单位,稍正式一点的在证件上注明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和停车的注意事项。在取车上每一个停车场都规定必须凭停车证取车。在停车场出口,递上停车证,收费人员核对停车证的编号和登记的汽车牌照,然后结账放行。如果停车证丢失了,工作人员要求同时出示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进行登记,并要求取车人签字,方才允许将车取走。但也有部分停车场,丢失停车证后只需出示车辆的行驶证即可取车。另外,大部分停车场都还停留在依靠人力巡逻保卫的阶段,偶尔会有几个停车场在进出口和场内安装监视器。

  关于车子被损伤或者被盗后该由谁来赔偿的问题,大部分停车场的回答是,现在还没有成文的规定,要视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责任在哪方。如果是停车场的责任,就由停车场公司赔偿;但如果损失是由车主和工作人员外的第三方造成的,那么停车场只是“尽义务”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由他们自己协商解决,停车场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比如工作人员在指挥车主倒车时,车被刮伤了,停车场只承担80%的责任,另外20%由车主自己承担。有停车场表示,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承担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赔偿,不符合价值规律,因此,停车场不应承担保管义务。

  有人说,就是停车场工作人员24小时目不转睛,也不能保证不出事。如何解决悬在停车场上空的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有关人士指出,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购买“停车场责任保险”以绝后患。但很多停车场都没购买此险种。据一保险公司介绍,该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开设了这一险种,目前成都已有几十家停车场购买了此类险种,但这一数字与成都成百上千的停车场相比,显然是不够的。为什么这些停车场不愿用保险来杜绝“后患”呢?除该险种本身有待进一步推广外,部分停车场的观念也是阻碍这一险种普及的原因。一些停车场不愿“格外多出这笔开支”,而另一些停车场则称他们停车场从来没出过事,保险是“白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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