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的管理,青岛市交警部门今日起对全市停车场的人员配备、场地情况和相关交通设施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年审的停车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并通知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其停车场的经营执照。
这次青岛全市停车场的年审范围是2000年3月3日至2001年12月31日领取停车场开办证的停车场;2002年1月1日起开办的停车场,今年予以免审。
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1月6日至10日,停车场经营者可到交警支队申领填写年审表;1月10日至24日交警部门将进行停车场年审实地勘察。交警部门还要求各停车场经营者要完善有关交通设施,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佩带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