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住宅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出台2000-10-19
天津市自8月1日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城市住宅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包括《天津市城市住宅设计标准》和《天津市城市住宅建设管理规定》两部分,《规定》对居住环境的规定包括: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新建住宅区应按不低于总户数的25%配置停车场,旧区不低于20%、多层住宅单元设计宜2-3套高层宜5-6套、多层宜坡顶设计不宜搞错层住宅净高不宜高于2.80米、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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