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的确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停车车位不足却成了大问题。尽管开发商在规划设计小区时,考虑了停车位的问题,但远远不能满足业主停车的需求。在后期物业管理阶段,由于车位不足,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经常发生停车纠纷。
小区中停车位的处分权、收益权的归属问题,关键看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如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则开发商拥有处分权和收益权,包括制定车位的租赁办法、租赁价格等;如果业主拥有车位的所有权,则业主拥有车位的处分权,但业主在处理车位时,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性质,同时应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的管理费,因为物业管理在负责看管车场、车辆时,是有一定的成本支出的,而且物业管理公司也担负看管车辆的重大责任。
如果是在小区路边画线停车的,车位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属全体业主的,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只有停车管理权,负责看管车辆,收取看管费,车位的分配问题应在《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车位的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