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为了加强对城市交通的管理,对违章乱停乱放的车辆都采取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有的国家还出了许多“高招”。
在荷兰,如果交通监理人员发现乱停车者或未交停车费的,便毫不客气地依法在违章的前轮上加上一把既坚固又醒目的大黄锁,使违章司机无法将车开走。司机一见自己的车被锁上了,便会乖乖地到附近的交通管理部门交纳罚款。
在日本,交通警察进行24小时巡逻,特别是夜间,更是检查的重点,一旦发现乱停放的车辆,就将轮胎用金属板和管型锁予以固定,使违章车辆无发启动。如果车主想启动车,只好先到警察局申报违章情况,等交纳罚款后,便可在十分钟内将锁住车轮的装置卸下来。
在新加坡,交通警察除了将违章停放的车辆锁住拖到指定地点外,车主还必须交纳约合人民币一千多元的罚金和拖车费。第二次被锁住车轮的,其罚金翻倍,而第三次被锁住车轮的车主要被拘留。
在巴西,警察发现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的车辆,就在该车的挡风玻璃上贴上“此处禁止停车”的标语,下面写有罚款金额、交款地点、罚款人等,期限一周,过期翻倍。
在哥伦比亚,凡是被贴上罚款单的车辆,均按一次严重违章做备案记录,若第三次被贴上罚款单,要被吊销驾照三个月,如有不服,可到法院去讲理。但所有的司机都乖乖地去交罚款,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位司机因违章停车而打赢官司。
在瑞典,被贴违章停车通知单的司机,除了处以一千美元的罚款外,还要外带一次严重警告,再次违反时,要进违章司机集训班。第三次违章,吊销驾驶照一年。
在黎巴嫩,处理违章停车更有“绝招儿”。最初首都贝鲁特的交通警察对付违章停车的方法也是将违章通知单贴在挡风玻璃上,限期交罚款,但这种方法收效甚微,大多数司机根本就不理睬这一套。于是交通警察以后再巡逻时,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把锋利的大号改锥,一见到乱停放的车辆,二话不说,照着车轮就是一锥子,然后把违章通知单贴在挡风玻璃上,并记下车号。若是发现该车再次乱停乱放,就扎两个轮胎。
在巴拉圭,违章停放的车辆将被摘掉车牌照,一个月以后才能领取,若是第二次被查出乱停乱放,只能等一年以后再领取了,同时还要处以数额巨大的罚款。
在萨尔瓦多,违章停放的车辆也被贴上封条,待交了罚款后方可启封。若违章司机私自启开封条,将按盗窃罪论处,一般会判三个月拘禁,两年之内不得驾车。
在危地马拉,若将汽车停在学校、法院、医院、电力、消防中心等部门的门前,将被重罚,轻者处以约合五百美元的罚款,重者将被处以一年的监禁。
在贝宁,违章停放车辆的车门将被贴上封条,然后被拖走后,一个月之内若无人认领,车子将被拍卖掉,所得款项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