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法规建设上,西方国家由于经济与汽车化水平较高,城市停车问题出现较早,城市停车管理也起步较早。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停车场法规体系和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基本上都由一个政府综合部门宏观协调城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并调动社会、个人建设城市停车场的积极性,严格规范城市停车场。其中汽车拥有者上牌照必须提供汽车保管场所的证明文件、自备车位必须在指定范围等要求都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
在财政政策上,针对停车场地的建设费用高、短期投资大、经济效益不明显、政府财政投资不足的情况,各国和地区都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兴建停车场,并给予税收优惠等积极政策,这一般包括购置土地费用、停车场地建设及附属建设费用、停车场管理人员劳务费用和停车场设备维护费用。停车场兴建和运营资金除政府或民间投资、停车场收费外,还包括部分违章停车处罚收入、汽车燃料使用费部分收入和机动车拥有者上缴的停车税。仔细想来道理也很简单,停车场的建设减少了车主的停车成本,车主也应从停车收益中拿出一部分。
在停车管理上,各国普遍采取的是停车计时收费、增加违章停车处罚力度、限制路边停车,使部分车主更愿意改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机动车对停车场的需求。我国在吸取国外经验上最多的算是限制路上停车了,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严禁停车,对北京这样的大都市来说不仅必要,简直堪比防洪。但与国外管理法规的实施相比,在处罚的严格和条款的细化公正方面,我们无疑还有着不小的差距。
在解决停车问题的硬措施上,国际上的解决办法主要包括兴建路面停车场、多层停车楼、机械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场。此外规划路边停车位、完善标志和信息系统也是增加停车硬件设施的重要组成。在国外主要道路上,都建立明确醒目的标志牌,指明停车场地的位置和方向。停车场安装有自动计数系统,可以统计剩余停车位数并及时反映在路边的电子信息牌上。此外停车计时表和停车收费卡的广泛应用也有效提高了停车场地利用率。
除了普通应用措施外,各国各地区据本地情况,停车管理办法也各有特色:
美国:坚持认为停车场并非越多越好,注重停车控制管理系统的评估和收费系统的改进。大力促进停车换公交的出行量增加。
日本:鼓励路外停车场兴建,促进民间投资兴建路外停车场,最大的成功是“购车自备车位”思想的深入人心。
新加坡:将停车场建设视为整体交通管制的重要组成,限制私人使用小汽车,对在早高峰(7:00-10:15)进入CBD(中央商务区)和乘员少的车辆收费。
德国:城市规划对停车问题给予充分考虑。注重现代化停车设备应用。停车问题主要通过自行式停车场与停车楼解决。
香港特区:注重停车场商业化运营,对停车场运营除税收优惠外不给予任何补贴,也不乱加干涉。注重停车问题研究,每3-4年对停车需求研究一次,并相应调整相关政策。
台湾省:每幢建筑必须自行满足其带来的停车需求,不允许将停车问题变为社会问题。以政府为先,民间为主的原则进行停车场建设。购车者自备车位与卖车者提供车位相结合。
纵观国际停车问题的解决之道,得出的第一个感受是停车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全方位的社会系统工程。从法规建设到思想普及,从设施建设到管理完善,停车问题要想得到妥善解决,必须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这与我国目前仅限于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们自己应付局面的情况是不相称的。第二个感受是经济是环境建设的基础保证。比我们先发展了几十年,财政情况比我们好得多的国家对停车场的投入都备感压力,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城市停车问题的解决光有条例法规,没有资金投入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正如一位交通研究者戏说:“学美国没人家有地,学日本没人家有钱,学西欧没人家有秩序”,看来如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停车问题解决之道,城市交通管理者的担子并不轻松。
当然,人家的前车之鉴对我们来说无疑是珍贵和必要的,至于能够得益几成,从专家到官员谁也说不好,不过有点感受很切肤,国际停车问题解决经验对国人来说,这块他山之石有点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