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车网

中国停车业信息中心 China Parking Industry Infomation Center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专业期刊
  厂商名录
  展览会议
  专业书籍
  分类信息
  管理文库
  停车知识

首页 - 行业新闻 - 城市停车新闻

兰州机动车停放收费有新规
2001-03-28

  日前,兰州市物价局公布了新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新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取消了以前按小时分段计费的收费方法,该为按车次收费。

  新标准规定,机动车停放在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场、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及收费较乱、社会反映强烈的商场、宾馆、酒店等配套的停车场时,实行政府定价;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的停车场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标准规定:地下专业停车场为,汽车3元/辆次,摩托车1元/辆次。夜间停车费为:汽车10元/辆次,摩托车3元/辆次。

  地面临时停车场为:汽车2元/辆次;夜间停车费为:小型汽车3元/辆次;8吨以上汽车6元/辆次,摩托车2元/辆次。

  规定指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在不超过A类停车场标准50%的幅度内可自主核定。

 

  版权所有:山东三鼎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合作方式 - 会员注册 -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