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新闻 -
城市停车新闻
宁波出台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2001-04-27
宁波市为整治由于停车难、乱停车造成的交通不畅,近日出台了“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在市区已规划实施兴建的137个停车库(场)中,中山路西侧、江东太古小区以及宁波第一高楼金光大厦底层等3个停车场库日前已开工兴建,其余的134个停车场以及许多民办的停车场,居民区停车点也将陆续开建。
宁波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尤其在老城区,机动车数量猛增。1995年23.6平方公里的老城区拥有各类机动车不足5万辆,至1999年机动车增长至7.5万辆,每年以15.2%的速度递增。目前,老城区各类机动车已突破8万辆大关。与猛增的车辆相比,市区停车场的拥有量却少得可怜。据悉,宁波现有停车库8个,停车场87处,加上临时停车点,最大限度容纳机动车仅有不足5000辆的泊位。目前,宁波机动车与停车泊位的比例为15:1,换言之,宁波市15辆汽车中有14辆在不开车时只能随意停放。
“停车难”是世界上各大城市共同面对的一个棘手的课题。宁波作为一个海港城市,经济发展迅速,车辆成倍增加,给城市的交通、规划和建设带来了新的问题,给城市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目前,宁波市首先采取并实施两条对策:一是重新规划、建设高水准的停车场。作为过渡措施,市政府规定被挤占、挪作他用的停车场近期内一律恢复停车功能。二是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制订、实施一套包括“合理划分路边、路外停车”的收费标准,运用国外已普遍使用的停车计时咪表等高新技术,同时对违章停车加强了处罚力度。
宁波市解决“停车难”决心很大,对停车库的建设及其标准作了硬性规定:对目前尚在进行主体施工的大楼,规定凡作为辅助设施的停车场若未经验收合格,则主体大楼不得投入使用。市政府还对单位、个人投资公共停车库建设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