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起降低停车场收费。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管理方式。而政府指导价部分的新收费标准的最大变化是将计时收费改为计次收费。
出台停车场收费新办法原因是广州的停车场收费全国最高,对私人轿车走进家庭不利,应把停车收费降下来。必须根据新规定,新标准兼顾“降低护养汽车费”和“平衡供求关系”两个目的。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和室内专业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自定的收费标准(包括以后进行调整时)必须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对明显不合理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市物价部门有权纠正其价格行为。
普通露天停车场、住宅区、综合商住楼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按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收费标准允许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住楼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的露天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者提出申请后上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静态道路汽车停车场(含电子咪表泊车点)停放收费标准不变(分白天、晚上两个时段收费:白天按每小时4元收费;晚上18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每次10元)。交通肇事、违章、故障车辆的停放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11号文执行。还有三种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据悉,广州市政府在物价局提出的原方案基础上有所修改,充分考虑广州停车场目前供不应求的事实,如“小区停车场月保费”,原方案是500元,现方案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