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为停车场定规矩2000-07-29 随便在马路旁划出一块地方,用砖垛一围,在门口盖一间小房,雇上一个看门人,就可以开停车场收费的事情,在保定要行不通了。日前,保定对机动车停车场的建立和收费行为定出一系列规范。 在保定市物价局和公安局最近联合下发的一份文件中要求:停车场的停车方式、停放距离、通道宽度、最小曲线半径、路口设置防火设施必须符合停车设计规划。建成机动车停车场,必须由公安交警部门同意,经公安交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机动车停车场资格证》,凭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而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否则一律视为非法收费。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停车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设有专业管理人员,履行严格的存取车登记手续。同时必须建立收费管理台账,使用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票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超收、乱收和收费不开票现象。向群众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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