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整顿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在7月1日正式实行。这个通知对“有车一族”无疑是天大的好事,但物业管理公司却叫苦连天,意见最大的是“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住楼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现时广州的写字楼、商住楼和住宅小区的停车场经营有3种形式,一是物业拥有者自己经营,二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三是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前两种情况或许影响不大,但第三种情况则“大件事”。因为这个收入对开发商来说可能是“九牛一毛”;但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当属“支柱产业”,因为现时的管理费偏低,物业管理公司需要靠其他副业(主要是投入少见效快的停车场)来弥补“财政赤字”,有的甚至完全依赖停车场。据了解,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是通过艰苦的斗争,才从开发商手里夺得管辖权,现在却又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而事实上,有关停车场收费问题的负面现象逐渐显现,天河某单位(商住楼)地下停车场入口标示“不设临保”,小区大门挂着“车位已满”,事隔3天,另一个停车场也声明“不设临保”。其实,这3个停车场有大把的车位空置。后来了解到,这些停车场也是设临保的,“出招”无非迫使确要临保的车主得按“老规矩”,正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许建华说,半小时之内不收费适用于大型超市和公共场所,对内部停车场则不适用,一来占用了其他业主的车位,二来物业管理公司是经营实体,三来室内停车场相对露天会付出更多的成本(如标识、灯光和保安等)。好世界广场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王友华说,“半小时免费”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要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理论上假设车辆都停放在半小时之内,或者是司机在快到30分钟,出去打个转再回来,物业管理公司岂不白白干活;如果免费停放的车辆被盗或失窃,停车场要不要负责任。另外,管理员可以将发生的问题推在“半小时之内”,容易产生许许多多的纠纷。
但贵族物业服务公司总经理李荫宁赞成政府的规定,他说海珠半岛花园就是这样做的,甚至一个小时之内也免收停车费,主要是方便业主,“免费车”享受与交费车辆同等的待遇,出了问题停车场同样要负责任,但他不赞成由政府定价,因为这样难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认为,“停车收费问题”不应一刀切,半个小时之内可以减收,但不能减免;另外,物业管理公司会将经营成本转嫁到管理费,这样就可能得益了少数人,而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