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每4.84辆机动车才有一个合法的停车位,而有的城市甚至平均每31辆车才配备一个停车位!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胡子祥近日指出:随大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城市静态交通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已刻不容缓。
按照目前汽车使用状况,有50%的车辆行驶在城市中,但我国大多数城市机动车停车场数量根本无法适应汽车保有量增长的需求。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管理问题,已建成的停车场利用率不高。
胡子祥认为,当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政府对对停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把停车场建设与停车管理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严重滞后。他说,我国现行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指标是十年前颁布的,已难以适应现实停车需求。加之政府对停车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弱,投资渠道单一,缺少优惠政策扶植和引导,导致停车场建设资金缺乏,而停车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多头化使得停车难问题愈演愈烈。
胡子祥说,世界各国在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初期,就已经开始注重停车场建设和停车管理,并制订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以日本为例,该国政府早在1962年就制定了《车库法》,严格限制路面停车场,着力发展路外停车场。同时建立提高停车场信息系统,通过信息显示牌向寻找停车场的驾车者提供空闲停车场的位置和停车位的满空状况,以及诱导路线指南等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停车场的使用率,减少了因寻找停车位而产生的交通流量。他建议国务院出台“城市停车场建设与停车管理条例”,并在适当时机尽快出台“车库法”,以便为我国的停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