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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小区学校旁禁止停车 2001-10-17
北京市市政管委、教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现在起,居住小区内学校、幼儿园门口周边半径25米内禁止停放机动车。小区停车管理单位负责禁停管理工作,撤销上述区域内现有划线停车位,设置禁停标志,并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做好禁停维护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房地局负责督促检查小区停车管理单位的落实工作;各区教委(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市政管委(建委)负责居住小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禁停机动车的协调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