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至25日,青岛市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将联合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年度审验,对无证经营的非法停车场、不参加年审或补审不合格的停车场予以取缔、关闭。
据悉,青岛自2000年3月3日《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发布以来至今,全市共有652个单位或个人向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申请开办停车场。经有关部门勘验、审核后,批准设置150处,其中小区、院内的公共停车场110处,停车泊位4921个,临时停车场49处,停车泊位3694个。为规范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取缔违法占路及非法经营停车点,有关部门将联合对我市的停车场进行检查。凡停车场年度审验不合格的,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书面通知原工商登记机关,由工商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停车场没有办理开办证或年审不合格者,物价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注销已发放的《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