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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强制停车收费明码标价 2001-12-20
为规范福州市停车场的收费行为,福州市物价委员会要求从2002年1月1日起,各类收费停车场必须使用由市物价检查所统一监制的“福州市收费停车场价格牌”,实行明码标价,违者将受到处罚。
物委会明年初将对各类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或未经物价检查所审核备案、自制标价牌的,或标价不规范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