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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场收费详解
2001-12-25

  近日,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就停车场收费问题解疑释惑。

  广州市停车场目前执行的是三类收费制度,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每一类的收费标准都是不同的。

  对于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单位自由定价,报市物价局备案,这类停车场一般按时收费,而且价格并不统一。因为此类场所的停车场属于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也非一般车主必然的停放场所,因此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普通露天停车场、住宅区、综合商住楼、静态道路停车场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也就是政府会给出最高收费标准,经营者只能下浮。平时最常见的露天停车场就属于这一类,政府指导价是5元/次(12小时),室内停车场是10元/次(12小时)。这类停车场虽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却是车主必然消费的场所,所以需要政府指导。

  对于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的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管理。这类停车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因此必须实行政府定价。

  对于短期停车收费的问题长期以来也一直是车主投诉询问的热点,究竟免费停车的时限有多长,那些地方可以免费停车?这些问题在目前正在执行的广州市停车场收费规定中都有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商住楼停车场(包括露天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配套露天停车场(室内停车场除外)停车不超过15分钟;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露天停车场(室内停车场除外)停车不超过15分钟,这样的短期停放车辆一律都免收停车费,但是普通露天停车场、静态道路停车却不在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范围内,所以群众应该注意区分。

  对于有些机关和单位对外来车辆的停车费拒不执行物价局标准的情况,广州市物价局敬告市民,这样的单位内部停车场是不应该收费的,如果要收费就必须报物价部门批准,执行物价部门的标准,否则就属于乱收费。

  虽然目前广州市物价局和有关部门已经加大了对停车场的检查和管理力度,广州市物价局今年7月出台的《机动车停放标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和收费的矛盾,但是广州市100多万辆机动车和1200多个停车场的悬殊比例还是带来了很多问题:其中包括繁华地段停车场肆意提价等。这些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车位供不应求,在目前增开停车场已经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缓解停车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发展公路静态停车:

  首先,由公安部门根据道路车流量划出道路停车区域和时段;其次将规划好的停车路段通过招标承包给经营单位经营;政府对中标单位按车位收取占道费;然后物价部门综合考虑定出收费价格;最后的利润归经营企业所有。这种利用道路停车的方法在世界各国都有先例,不但可以机动地调节车流量,还保证了国家的投资(主要是道路)有所回报,甚至可以减轻养路费的收取,当城市停车压力缓解以后,各类停车场的费用自然就降下来了,可以说这个才是治标兼治本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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