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室内(地下)停车场分段计时收费标准为:
一类(二、三轮摩托车)4小时收费2元,8小时收费3元,12小时收费4元,24小时收费5元,按月停放收费100元;
二类(轿车、12座<含12座>以下小客及2.5吨以下小型货车)4小时收费4元,8小时收费6元,12小时收费8元,24小时收费10元,按月停放收费200元;
三类(12座以上至30座<含30座>客车及2.5吨以上至8吨<含8吨>货车,4小时收费5元,8小时收费7元,12小时收费9元,24小时收费12元,按月停放收费250元;
四类(30座以上客车及8吨以上货车)4小时收费6元,8小时收费8元,12小时收费10元,24小时收费14元,按月停放收费290元。
贵阳市室外停车场(道路范围以外)分段计时收费标准为:
一类4小时收费1元,8小时收费1.5元,12小时收费2元,24小时收费3元,按月停车收费60元;
二类4小时收费2元,8小时收费3元,12小时收费4元,24小时收费6元,按月停车收费120元;
三类4小时收费3元,8小时收费4元,12小时收费6元,24小时收费7元,按月停车收费140元;
四类4小时收费4元,8小时收费5元,12小时收费7元,24小时收费9元,按月停车收费180元。
贵阳市占道临时停车点分段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一类二类8点至18点收费2元,18点至次日8点收费4元。
占道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收停车费。
停车场(点)须在醒目位置设置由物价检查机构监制的停车收费标价牌(如图),明码标价。占道临时停车点若没有设置新的停车收费标志牌,驾驶员可拒绝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