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6日,常州市区范围内开始实行停车场综合整治,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2月22日,停车场综合治理办公室正式挂牌。
综合规划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数据,常州市现有各类机动车近15万辆,所有机动车折合小车当量后有近6万辆,市区目前共有各类停车场(库)144个,总面积为23万多平方米,可提供停车泊位3396个,其中48处为临时占道停放点。平均下来,每百辆机动车占有的停车泊位数不到6个,供需矛盾突出。
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排摸,综治办查清了市区142幢临街大中型建筑295家配套停车场,挪用、配建不足停车场面积以及未配建停车场单位情况,对这些单位全部发放《停车场整改通知书》,不间断督促整改。目前,市中心区域已有33条道路的临街建筑配套停车场基本整改到位,先后分3批对社会开放停车场41家,停车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可容纳3300余辆汽车停放。与此同时,在市中心火车站、天宁寺、北大街、南大街等地规划建设社会停车设施12处,包括6处停车楼、4处地下停车库和2处停车场,总计可提供停车泊位近2800个。
在恢复、扩建停车场的同时,综治办组织警力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日夜集中整治,并由规划局依照规划在此区域建设绿化带,消除货运车辆乱停放的根据地,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地区的静态交通环境。同时,综治办对15个非法占道停车场进行取缔,累计取消占道停车场5826平方米;对新世纪商场、副食品大楼、府前楼饭店、妇儿商场占用配套停车场的60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有效扩大了停车场面积。
在汽车停放秩序的整治顺利开展之际,综治办又开展了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凡市区临街的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摩托车、非机动车均不能占道停车,延陵西路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人行道停车点实行自行车、摩托车归类停放,由当地派出所进行管理。
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拟订完毕,六章三十一条对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经营管理、停放管理、处罚等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对所有停车场实行资格审查,全面推行“停车场许可证”制度;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停车场所处地段的不同,合理制定并重新出台《常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运用经济杠杆来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结构;加强对现有停车场的业务指导作用,并在今后的筹建过程中,鼓励社会投资兴建停车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