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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小区停车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2002-10-28

  近日,深圳市住宅局就加强住宅区垃圾收集处理和车辆停放管理,进一步改善深圳住宅区居住质量,对全市住宅建设和管理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深圳住宅区内车辆逐渐增多,许多住宅区暴露出车位不足、车辆乱停放等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住宅局要求相关小区内尽量利用道路两侧,定位划线设置临时停车场;区内规划的停车场、停车库不得改作他用,已经改作用途的,必须立即恢复停车功能;区内暂未使用的空地,在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临时作为停车场使用;鼓励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住宅区内引进立体停车技术增设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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