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第一个校园停车管理办法《罗湖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园停放车辆的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规定,除学校公务车及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等所用之公务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车辆越来越多。家长接送小孩上下学的车辆,教师上下班的车辆,已成为深圳中小学校园的一道“风景”。每到上下学时间,学生、车辆争道而行,险象环生。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罗湖区全区教师已拥有私车365辆,最多的学校私车拥有量达45辆。大量车辆涌进校园,不仅给师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使本来就不足的校园面积显得狭窄,学生活动场地更加不足。
罗湖区教育局详细调查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制定了本办法。《办法》中规定,教师上下班所用之私家车及与公务无关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校园外;对违反规定进入校园的非公务车,将视同安全隐患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
据了解,其他各区虽没有出台相关的停车管理办法,但对车辆进出校园都有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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