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路边收费停车场的争议,台湾花莲县警察局近日召开了公听会,邀集公路局花莲工务段、花莲市公所、花莲市民代表会、驻友停车开发公司、县警局交通队和花莲警分局等相关单位和业者讨论《花莲县收费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
修正草案中将路边停车场主管机关增列乡镇市公所,为花莲市公所接办这项业务取得法律基础,并将争议最大的临时停车三分钟免收停车费的规定删除,以避免衍生难以解决的争议。而花莲市公所也在会场中表达强烈接办路边收费停车场业务的态度,并表示市公所已做好接办的准备工作,希望县府能同意由市公所接办。
花莲路边收费停车场委外办理业务,因相关收费规定不明确衍生出不少争议,不仅造成主管机关花莲县警局的困扰,连业者也受波及出现亏损,甚至花莲县政府已在考虑委办契约到期后停办,交由花莲市公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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