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停车收费成为物业管理中的难题。为此常州市物价部门日前出台《常州市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小区车库每月收费标准、小区内道路边能否停车、汽车进出小区要不要缴费等人们关注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标准:住宅小区附属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非公共停车场(库)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停放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汽车包月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车主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确定。允许在公共停车场(库)的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浮30%。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按不同车型分别实行计次收费和包月收费。实行包月收费的必须明确规定停车泊位。
停放汽车收服务费的小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停车场(库)出入口(通道)畅通,车辆进出方便;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依次停放,做到车辆停放有序;配备经注册、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佩带执勤标志,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全天候服务;配备消防及防范设施,确保完好使用;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设有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牌(表);使用规定的专用票据。
5种车辆不得收取汽车停放服务费:一是执行抢险、抢救、抢修、清运等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清运车辆;二是小区业主因婚、丧、病、房屋装修、乔迁等临时停放的车辆;三是上下班接送的车辆、接送客的出租汽车;四是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停放在自己场地的车辆;五是途经小区的车辆。
《办法》强调,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进出小区大门的汽车收取汽车停放服务费。在不影响小区业主利益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内道路和空置场地停放汽车,须经业主委员会表决同意,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参照公共停车场(库)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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