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严整治违章停车2000-09-25
广州市政府发布公告,从9月23日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将从严整治市区人行道违章停放车辆。
公告规定,未经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人行道设置车辆保管站或临时停放点;擅自占用人行道设置车辆保管站或临时停放点的,除责令其改正外,并处以500元罚款;在人行道违章停放机动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5元罚款。
公告还规定,城管部门在执法时,可以滞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到指定地点,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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