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区人行道禁停机动车2000-11-27
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23日决定,除西安市市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停车场外,全市机动车一律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西安市机动车在市区各主要繁华大街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的现象非常严重,每天高达上千辆,不少司机为了停车方便,不在西安城区路边划定的车位上停放。这些车辆不但阻碍交通,还将市政府多方酬集巨资而铺设不久的漂亮地砖压坏。为此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了上述决定。目前,他们已在全市主要繁华大街人行道上开始设立机动车禁停标志。
据介绍,市交警部门将从27日开始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执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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