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规划地下空间2000-07-12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日前制定了《深圳市特区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中心区福华路地下商业街设计方案》,并提出地下空间使用权也是土地使用权。我国目前尚未明确规定城市必须对地下空间作规划,深圳此举开了先河。
深圳市此次规划范围包括特区内327.5平方公里,首期中心区地下空间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并适当考虑了服务于特区但有必要建在特区外的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如地下储气库、地下水库等)的地下空间。基本结构是以地铁网络为特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态的网络骨架体系,逐步形成以大型公共建筑的密集区、商业密集区、地铁换乘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为发展区,罗湖、上步、福田中心区“三纵一横三片”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态。
目前已对深圳罗湖、东门、天虹、香蜜湖等9个地铁站制定了详细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其中市中心区将形成东西长1200米、南北宽200米、深15米的地下空间,包括3.8万平方米的商业面积以及地下停车库、人防空间、市政设施空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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