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建委、规划局联合下发了《沈阳市建设工程环境规划设计技术标准》,明确规定了小区、公共场所的环境规划标准。该《标准》规定,住区中心绿地与公共活动空间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其中园路及硬质地面铺装占20%,绿地占75%;绿化覆盖率80%。《标准》还对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警务室、自行车库、邮政用房、机动车停车场的控制指标等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