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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部分地段规划实行公示制度

2001-01-20

  从2001年开始,天津市居民住宅小区、车流物流人流较集中地区的城市设计及大商场、大宾馆、大饭店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方案,将向社会公布,让市民评点参谋,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参与到改善自己周围的生活环境和城市建设中来。在每一个规划公示期间,除通过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外,还将选择固定地点对规划方案进行公开展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局提出自己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市规划局将汇总社会各方面的观点进行审议,并将把采纳的情况、依据和规划方案审查结果通知参与者。

  据介绍,今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河西区、和平区、南开区等分区规划,风貌保护区、道路交通、防灾等专项规划,建筑高度、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具体的学校、居民楼、幼儿园位置等修建性详细规划,都将逐步实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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