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贵阳市目前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近日,贵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严肃指出,有关部门要痛下决心,限期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占道停车管理、道路交通规划、交通设施设置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据悉,今年4月2-5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贵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指出贵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八大问题:
一是编制于10多年前的现行道路交通规划基础数据与现实情况大相径庭,急需抓紧修订;
二是交通组织不够科学,市中心区内部交通负荷过大,高峰时期堵塞严重;
三是由于措施不力、执法力度不够等原因,城市客运车辆交通管理问题突出;
四是交通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停车场建设滞后,市中心区沿街高层建筑底层按规划设计应建的停车场往往被挪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不在城区批准60多个允许占道停车的场、点,占道停车现象十分严重;
六是违章占道仍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七是现有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管理不统一,通行时间没保障,未能充分发挥行人通行功能,同时尚有部分路段行人过街设施缺乏,行人横穿十分困难;
八是交警队伍建设和执法形象有待加强和提高。
针对这八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抓紧修订贵阳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科学组织交通、建立“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防范交通事故的机制,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加强交警队伍建设,积极解决停车难问题等建议。
贵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进一步强调指出,有关部门应在5个方面进行限期整改:
一是对目前停车场建设审查验收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进行整改;
二是要调整好现行停车收费标准,改变正规停车场收费比占道停车点高,占道停车现象严重的怪现象;
三是在城市建设中,涉及到市场建设和道路改造,应作多方面调研,搞好统筹安排;
四是原本只通车的市西高架桥,由于部分路段被拆掉护栏让行人通行,带来极大的交通隐患,市有关部门要对此进行调研,拿出消除隐患的有效措施;
五是要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为全市交警文明执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