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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新的道路交通法规
2001-05-28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根据这个《条例》,对于交通违章肇事的处罚和标准都将有所变化。根据新《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如严重超载或在交通主干道的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罚款将不低于50元,最高可达到200元,还可以同时吊扣驾驶证一个月。根据《条例》解释,所谓严重超载主要是指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20%,载重超过核定重量的30%。足以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另外,机动车辆被张贴道路交通违章停放通知单,或者被告知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记录有违章情形之后,该机动车的拥有单位或者个人不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违章驾驶员的,公安部门可以对其处50元以上200以下的罚款。《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同时还确定每年5月25日为上海市无违章、无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这个《条例》将从今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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