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鼓励假期开放单位停车场
2005-10-07
每年的两个黄金周,青岛市交通压力都很大,停车难现象尤为突出。为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专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缓解沿海旅游车辆停车压力,交警部门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同意有关单位和专用停车场(库)院在2005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并收费。
据了解,凡经青岛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沿海一线临时停车场,其收费标准为:小客车10元/小时,大客车15元/小时;每超过半小时的小客车加收5元,大客车加收8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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