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场消费四项提示
2007-8-16
有关停车场的投诉咨询已经成为消费者另一个投诉热点,从近两年的投诉情况来看: 2006年4492宗,今年1至7月1952宗,另外,市消委会与深圳广播电台合办的“生活315”栏目投诉热线,几乎每天都能接到这类消费者投诉,纵观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1、不按标价牌收费。有些停车场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更改出入收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半小时才要收费的,却要求只要进去就要交钱;
2、计量不实。有些停车场在计时器上做手脚,把计费时间弄快,从而达到不该收的费用也收,本应少收的费而多收的目的;
3、无牌无证黑停车场日益增多。这些黑停车场主要集中关外和一些城中村里,他们私自隔出一块地,围起栏做停车场,收取费用还不给任何单据;
4、看管不当不负责赔偿。车子在停车场被偷、被撞、刮花或者被砸,车内物品丢失,停车场却不负责处理或赔偿;
5、有位不给停。由于目前车位紧张,一些小区把车位卖给业主,收取高额的固定停车费用,造成其他车主有位不能停,或是设有地上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的,强迫消费者停在室内停车场;
6、少数停车场还设有多块收费牌,而且标准不一样,混合使用,显然为了吸引消费者停车时,希望消费者看到的是低收费标准的收费牌,付款交费的时候则按高收费牌执行等等。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
1、进出停车场,首先要看停车场入口有没有交警部门和物价部门颁发停车场收费牌。对其停车场资质有质疑的,可以要求查看交警部门核发的《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和上面载明的停车场类型。或者是通过收费牌上的投诉举报电话咨询;
2、目前,我市现有以下四种类型的停车场:住宅类停车场(含住宅与商业、办公等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社会公共类停车场、临时类停车场和旅游景点类四种类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所以,不同停车场、不同时段、不同地区、不同车型的车停放标准可能都会有所不同,消费者在停车时要注意标价牌上明示的收费标准;
3、如是小区业主,同管理处办理停车月卡时,双方要签定文字协议。就月卡的费用,使用时间做出说明,是否有免责条款,以免出现违约情况;
4、遇到无证无照停车场,或停车场乱收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防止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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