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发现有些单位生产、销售侵犯其升降动力下置式停车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江苏镇江江成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曹友志律师作为其常年法律顾问,现发表声明如下:
1.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升降动力下置式停车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1年1月20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0219526.7。
2.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法规保护。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许可,都不得实施该专利,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该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4.对于任何侵犯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升降下置式停车装置专利权的行为,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和商业信誉损失都将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江苏镇江江成律师事务江阴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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