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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的停车问题
2003-5-21

  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哈尔滨市市区拥有机动车辆17万余台,但泊车库、位却仅有11万个。而迅猛增加的私家车更为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停车场地继续增添着难以承受的负荷。越来越多的人感受着由停车带来的“头痛”——在家里,有库的却常常进不去出不来,因为总有别的车辆堵住库门;没库的,停在小区院内,被刮蹭“挂彩儿”时有发生;在外,停车位也“车满为患”,满街难寻。

  小区车库:炙手可热。车居贵于人居,这在哈市是不争的事实。在哈市各种档次的小区,车库、车位都先于住房告罄。据称,南岗区某高档小区,商品房销售量不足1/3时,车库、车位就已被抢购一空,目前,每天都有上百台车停在小区内人行道上,场面“壮观”。据了解,一个20平方米左右、能停放一台小轿车的车库,两年前售价为8万至10万元,目前却已飙升为10至15万元左右,豪华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每车位也能卖到这个价,每月还要交100元的管理费,尽管如此,也还是供不应求。

  私家车主:泊车影响效率。车买了,效率却低了——这是不少有车族的抱怨。在某合资企业工作的张女士本以为买车后可以提高效率,没想到却为车所困——库门总会被其他车辆堵住使爱车被迫停在露天地儿,夜里一听到防盗器声就担惊受怕;一旦入了库又得等堵在库门口的车开走后才轮到她的车出行。算下来,每周至少有两次担惊,再加两次迟到。出门泊车也一样难。某民营企业的齐先生说,他的车就曾被严堵在路边的停车位上一个多小时,直到旁边的车开走才“获释”。

  物业公司:停车纠纷多了。一些物业公司反映,小区里因停车不当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大部分是发生在有库者和无库者之间的,如车库主人投诉他人乱停车等;也有车库主欲状告物业公司对停车管理不当的,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日前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张先生花9万元买了车库,可去年冬天,他的车有20多天因库门被其他车堵住进不了库,因此被冻坏;他多次张贴“请勿在此库前停车”的告示,却无人理睬,向物业公司提出有效管理停车秩序的要求也无济于事,结果,他的车在一次出库时为躲闪门口停放的车辆被刮碰。张先生认为,车库前的道路属于车库的附属设施,是车库的一部分,使用权应归车库业主,其他车辆无权使用,而小区物业公司对车库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想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

  保险公司:因停车出险的多了。据平安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孙志刚介绍,近两年因停车出险的理赔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约占20%左右。这些理赔案件多发生于繁华商业区、酒店及小区的泊车位,车主发现时已无法找到责任人,而理赔业务员在现场拍到的往往也就是车辆停放拥挤无序的场面。另据分析,在理赔案件中也不能排除因停车纠纷升级,车主间相互恶意报复的可能,如有的车辆风挡玻璃被砸、车胎被扎等。

  交警部门:停车场管理呼唤法制。据哈市交警支队秩序处有关人士介绍,市政府1998年出台的《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配备相应的停车场,并将交警部门对停车场规模的审批列入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一个步骤。但好多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已有的相应停车场,获得批文后却被擅自挪为他用,如一些大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就变成了地下商场。而因繁华商业地带及大型楼堂馆所的停车场规模达不到标准造成的停车秩序混乱,已经对路面交通构成极大威胁。2001年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平均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应有的泊车位数量为:中心商业区的大型建筑30个,老商业区20个,独立超市30个,批发超市50个,办公楼50个。对居民区的要求是:高级住宅小区每户一个泊车位,普通小区每10户3个泊车位。但是,由于以上“办法”、“规定”等对违规者的惩处措施都不明确,因此执行力度明显不够,于是,目前新建项目中停车场仍大部分不达标。

  原文摘自《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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