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5日起,深圳市罗湖区辖区内所有营业性停车场必须在进口岗亭醒目处标明“本停车场30分钟以内免费”或“本停车场在15分钟以内免费”两种文字告示之一。如果没有公开告示,车主可打电话向工商部门举报,停车场将会被处以5000元罚款。
据罗湖工商分局介绍,少数停车场、洗车场经营者服务意识淡薄,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有的停车场对收费车辆不尽应有的看管义务,导致车辆财物损害或被盗。有的服务态度粗暴,有的越权扣压车主行车证件。有个别停车场甚至雇请黑社会性质人员看场,发生争议时对消费者进行威胁,甚至拳脚相加。据介绍,目前停车场的乱收费行为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擅立名目标准收费;通过进场提前计时,出场延后计时,人为延长停车时间;收费不给票据等。
为了规范停车场、洗车场的经营管理秩序和价格秩序,罗湖工商分局将从4月3日起对辖区内的452个停车场进行地毯式的检查清理,对严重违规者将给予罚款、停业和取缔等处罚。据介绍,这次检查首先要看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必须做到亮证经营,停车场必须同时具有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3种主要证件,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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