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公共停车楼场办公室获悉,一项关于重庆市主城区停车场参加保险的协议将于近日达成。该协议规定,如果停车场的车被盗,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重庆主城11区目前共有各类停车场七八百个,每年都要发生几起车辆被盗的事件。车主为此与停车场发生纠纷,而两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差距往往很大。车主要求停车场按车的价款进行赔偿,而停车场则要求只按车主缴纳的停车费进行赔偿。为了解决停车场的安全问题,让车主放心停车,重庆公共停车楼场办公室目前正牵头与重庆平安保险公司和重庆人保签订对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保险的协议。
该协议要求,除主城区的特级停车场必须保险之外,其余停车场保险则遵循自愿原则。协议还要求,室内停车场应按其每月收取的停车费的4%缴纳保险费,室外停车场则按5%收取保险费,车主不需要缴纳保险费。
对被盗车子的赔付,协议规定价格在30万元的车子,保险公司每辆按价款的80%予以赔偿。对价款在30万元以上的车子,保险公司只按每辆30万元进行赔偿。
据悉,目前该协议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估计近日将会形成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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