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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车位贷款遭遇尴尬
2003-11-21

  据了解,南京现在已有不止一家银行开办了车位贷款品种,大部分于今年上半年推出。以省中行为例,可贷购买车位所需总款项的7成以下,最长期限10年;执行的是比住房贷款稍高的商业贷款利率。“但很少有人贷到。”有关人士透露,贷不到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车位的建设成本打入了房价,开发商与购买者私下交易属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不被房产局认可的“二次销售”,银行当然不认可。另一种则是,车位建设成本未打入房价,开发商公开销售车位,但由于开发商认为车位是稀缺资源,便人为限制购买人群,有意提高“门槛”,规定购买者要么一次性付款,要么干脆不买,变相地导致车位贷款“形同虚设”。

  开发商之所以要把车位建设成本打入房价,说到底还是想提高商品房的最后销售价。按物价部门规定,普通标准商品住宅的利润率最高不超过8%。也就是“成本×108%=商品房销售价”。车位的建设成本进入总建设成本,最后的销售价不就高了吗?——车位成本偷偷进房价,就跟把招待费、钢材价格等抬高,打入成本价格从而抬高房价一个样。换过来说,有些开发商虽然经审核没有把车位建设费用打入房价,但并不代表在其他成本审核方面没‘钻空子’。

  不少银行人士认为,车位是稀缺资源,比较公平的办法就是根据市场供求进入买卖。但要明确谁卖、卖的收益的归属问题。他们建议可使用专款专户使销售变得透明化。比如说10个车位的建设成本是100万元,已被开发商打入了房价,平摊在业主头上开发商已赚了100元/人,那么通过二次销售又可赚另外100万,但这100万不能任由开发商中饱私囊。不妨在法规上确定开发商只能具有代理权,可收取一定的代销车位手续费,但卖车位的钱拿来放入银行专户,用于业主委员会充抵物业管理费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前提是,物价部门要有所为,审核清楚到底车位的成本有没有被开发商打入房款,开发商还有没有其它的虚高成本。

  作为大额消费、又是高端客户“必备”的项目,许多银行早就“看中”车位并推出专门的贷款品种,但没想到,推出的初衷不错,办理的客户不多。而其中的原因,就能折射出围绕“车位权属不清”以及“缺乏透明处理”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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