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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饭店业规范停车场管理
2003-11-28

  随着汽车族的激增,宾馆饭店停车场与车主间的纠纷也与日俱增。近日在宁波审议通过的《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明确规定:饭店若收停车保管费,要为车辆购保险。

  《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专门对停车场管理作出具体论述:饭店应当加强停车场的管理,保护宾客车辆的安全。饭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停车保管服务或泊位停车服务,并与宾客达成约定。

  该《规范》规定,饭店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向宾客签发停车凭证,凭证取车。取车人未能交付凭证的,饭店有滞留车辆、阻止其取车的权利,直至验明车主身份。饭店对车辆承担保管责任,保管期间车辆的灭失或毁损由饭店负责赔偿。饭店应当推广为停车场宾客的车辆购买保险。饭店应当提示宾客保管好放置在汽车内的物品。对汽车内放置的物品的灭失,饭店不承担责任。

  据浙江省饭店业协会负责人介绍,饭店收取停车保管费,并为停车车辆购保险的做法,已经在温州市大多数饭店和杭州市个别饭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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