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社会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为,福州市社会公共停车场在今年10月10日前按规定统一实行明码标价。
据悉,社会公共停车场指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临时占道、专用(专业)停车场以及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此次规范停车场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要求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布,各停车场应当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