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静态交通系统(停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在黄浦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以国际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支撑、市场化为依托、法制化为保障,实现建设城市交通一体化的目标。具体内容为:做到规划、建设、法规、管理“四管齐下”,做好静态交通规划的细化工作,重点抓好分区规划的落实;加快完善行业法规建设,完成修订本市静态交通管理规章,为静态交通市场运作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停车业有法可依;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管理关系,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管理职能;继续突出抓好中心区路内电子泊车系统、中心区停车诱导系统和中心区外围“停车—换乘”系统三大试点项目。
“停车诱导系统”黄浦区示范工程一期工程1月下旬正式建成开通。示范工程选择停车问题最为突出、影响面积极大的中央商务区(CBD)地区,东至黄浦江、西至西藏中路、北至苏州河、南至延安东路,共18个停车场、3000多个车位。可提供停车场所在地及停车位“满”或“空”的信息,引导驾驶员有效停车。
工程分为三级诱导:一是大型引导屏(区域),在区域周边主干道上设置动态停车标志,提供停车场位置、动态车位、行车方向以及道路通行状况等详细信息;二是中型引导屏(主要路口),在停车场周围1至4个路口处提供停车场的动态空车位及方位的信息;三是小型信息屏,在每个停车场的入口处设置动态“空”或“满”状态的停车信息。系统结构由停车场采集端、控制中心和停车信息引导屏发布端组成,采用先进的网络通讯方式,达到了发达国家同类项目的水平。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据先期进行的调试阶段的初步统计,加入系统的停车场(库)泊位利用率平均上升15%,有几个停车场的泊位利用率更是翻了几番。此项工程由上海城市交通信息中心承担研制,得到黄浦区政府、区市政府、区交警支队等有关方面的大力协助,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进上海智能交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据悉,“停车诱导系统”将在黄浦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加以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