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日起,台湾新竹市区路边停车位的停车收费员将用PDA开收费单,不直接收费,驾驶人可拿收费单就近到各连锁超商缴停车费,但超过15天未缴费,将会收到一张600元的违规停车罚单。
据介绍,新竹市路边停车位有1083个,为提供民众更便捷的缴费途径,交通局投资250万元建设了这套路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收费员从5月1日开始都使用掌上型PDA开立计时缴费通知单,不再向停车驾驶人收取停车费,收到缴费通知单的开车族,如住在新竹市区,可到统一、OK、莱尔富、全家及福克多共243家连锁性超商缴费,外县市民众也一样可就近在住家附近超商缴费。
台北市路边停车管理系统的缴费期限为8天,新竹市为15天,逾期未缴费,将不会像以往进行催缴,直接送到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规定,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违规停车罚款。
为防止开立的缴费单可能被风吹走,造成驾驶人未收到缴费单,这套系统特别设置了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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