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苏州市机动车保持了18.6%的增长幅度,到去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01.4万辆,私家车增长速度更惊人,去年私家车新增3.5万辆,较上年增长52.4%。随着城市发展和市民对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的供需矛盾突出,为此,苏州市人民政府在去年7月1日《关于加强市区车辆管理和防治车辆排气污染的通告》实施一周年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现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通告第六条要求,在市区主、次干道和支路上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车场,必须经过公安、市政部门审核批准,规范设置停车管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要求规范停放。
目前,苏州市区的机动车停车场数量缺乏,停车泊位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现有公共、配建以及占路停车场布局不科学,收费不合理,管理不完善,使得停车场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占道停车现象比较普遍,既浪费了道路资源,又影响了交通秩序。为此,苏州市公安局将与市政部门共同协作,对占路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一批临时占路停车场。除了这些临时停车场外,严禁任何占路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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