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归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据了解,新成立的汕头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市区临时占道停车设施的设置、收费和管理。管理中心实行收费公示,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所收取的临时占道停车使用费属公益服务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若不依规交纳使用费者,将被按违例停车处以80元罚款,或依法采取拖车、锁车等强制措施。临时占道停车按时段收费,7时30分至23时30分按每15分钟计费,未满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取;超过15分钟的,按超时收费标准计取。23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实行免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