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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违停车辆实行贴单抄告
2003-8-6

  南京市目前约有30万辆汽车,其中私家车近7万辆。由于机动车特别是私家车急剧增长和停车场的严重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大街小巷的违章停车现象日益突出。过去,交警对道路上违章停放的机动车一律实行拖车处理的做法,既给违章者增添了很多麻烦,还因警力的限制,拖了此违章车而来不及拖彼违章车,给人造成执法不公的感觉。为此,近日南京交管局开始实施贴单抄告,对符合抄告条件的违章停放汽车使用违章停放通知书,对汽车违章停放的地点、时间、牌号及车型进行抄录。

  据介绍,对违停车抄告目前主要用于机动车在次干道、支路、街巷内违章停放的(影响交通的除外)。违章停放通知单统一张贴在驾驶员座位前方的汽车挡风玻璃上,其存根由两位民警签字后,当天交执勤民警所在大队内勤人员录入电脑。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大队接受处理。如超过期限驾驶员未前来处理,大队将把违停信息送至交管局统一曝光。市车管所对车辆进行年审时,将在签证前对送审合格的车辆进行网上比对,发现未接受处理的违章被抄告车辆,即书面通知其到查获相应违章行为的中队接受处理。违章车主只有接受了处理,消除了“黑点”车辆信息后,车管所才予签证。

  交管部门强调,“贴单”不是适用于所有的乱停乱放的汽车。对三种情况的违停车辆必须予以清拖:一是机动车违章停放在市区中山东路、汉中路等55条主干道和新街口等4个广场,且驾驶员或随车人员不在现场的;二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能安全行驶的;三是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违章停放,妨碍交通的。在上述情况中,机动车确因接送急救病人或孕妇而临时停放的不予拖车。

  目前,交管部门正在清理全市道路的禁停标志,并在凡是违停必须清拖的道路上统一设置醒目的标志。同时,为方便被拖车辆的驾驶员接受违章处理,各交巡警大队还统一了被清拖车辆的停车点并设立处理窗口,使得驾驶员可就地一次性完成接受处理和领取车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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