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3年版)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通知》。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3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在总结2002 年畅通工程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减了部分指标,并对一些指标在衡量城市整体交通管理水平中的意义、作用,指标测定的具体方法及相关依据做了补充和调整。
该体系对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公共交通分担率、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公共交通安全运行间隔里程、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率、出租车空驶率、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道路网密度、主次干道密度、人均道路面积、车均机动车道面积、人均人行道路面积、道路面积率、主干道亮灯率、百辆汽车停车位数、支路利用率及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满意率、群众对城建监察管理工作满意率等指标做了规范。
通知要求各地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该体系,检查指导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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