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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机构规划应考虑停车位需求
2004-11-23

  一些机关单位在办公大楼拔地而起、办公条件明显改善的同时,门前的车辆却一排排地停在路边或人行道上,成为这些机关单位“人性化”服务的一种缺陷。

  一些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机构,从规划设计到建成使用,只注重了自身发展需要,却忽视了社会公众需求。其突出表现为:新建或搬迁的行政机关楼前,很少有服务对象可以使用的公共停车位,停车难无疑给公众社会事务增添了新的麻烦,使原本方便的驾车办事成了新的社会难题。

  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在规划设计时,应事先考虑服务对象的停车需求,在暂不具备公共停车的条件下,理应主动承担安排就近停车的责任,并提供图示或向导,完善对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应携起手来、分工合作,为社会和百姓提供日趋文明的“人性化”服务,共同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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