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拓展,各种车辆的不断递增,公共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划布局不尽合理。一方面,城市的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没有区别开来,致使外线班车和农班车的起讫点已深入市中心及各区域线网的重心处,挤占了城市公交、出租车停车场,给部分路段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压力;另一方面,城市公共停车场数量少,分布不均,服务半径通常大于300米,离主要服务对象太远,不利于车辆的使用停放。
2.用地指标控制不够。许多中小城市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控制还没有摆上一定的位置。有的公共停车场还已改头换面成了市场。
3.小区的停车泊位数量较少。许多居住小区没有很好地按要求预留停车泊位,一些较早兴建的干脆就没有,连居民的日常出行都遇到了困难。
4.公共建筑的配建停车场寥寥无几。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类公共建筑都要按标准设置停车泊位(包括自行车泊位),配建公共停车场。而事实上差距较大,有的根本没有考虑,一些建筑物的门前经常出现人车混杂的混乱场面。
5.车辆占道现象严重。没有合适的停车场地,车辆只能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方任意停放。加之一些汽车(摩托车)维修门市部、洗车点将道路作为他们的修理车间和清洗场地,直接影响了道路整洁,干扰了交通秩序。
二、问题的主要原因
专项规划滞后。在规划体系中,因为交通专项规划的脱节,所以不能很好地对公共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进行具体指导,对用地进行控制,对小区停车泊位进行安排,对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进行配建。
管理力度较弱。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特别是公共建筑)时,没能从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停车场以及占用停车场的管理措施还没有到位。交通运管部门对在城市中心区域内设置客运站场的审查批准也不够严格。
建设资金匮乏。投资、经营公共停车场的经济效益差,许多单位不愿意介入,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三、建议
1.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立足当前,面向未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统筹安排,配套建设"的思想,适度超前,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保留空间、留下余地。
2.严格规划要求。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认真编制交通专项规划,对城市的内外交通体系以及道路、路灯、广场、停车场等市政工程设施统一安排,合理配置。要注意把握重点,在新城区一律以配建为主,辅之以公共的泊位;在旧城区结合改造,提高配建率,同时,见缝插针修建公共停车场。
3.突出规划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设计--审批--验线--监察--单项验收--综合验收等方面对配建的停车场层层把关,确保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4.注重配套管理。提倡配建公共化,鼓励或者强制配建车位向社会开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管理,严格限制将公共停车场地改作它用;要强化管理措施,对车辆违章占道行为严肃查处,逐步使驾驶员和市民养成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对客货运站场的审批,有计划地将城市中心的站场逐步向城市出入口处疏导,以减轻城区内的交通压力。
5.加大资金投入。公共停车场是与城市道路紧密相连的市政设施,要列入城市建设的计划,安排资金,统一建设。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建停车场,经营停车场。居住小区的停车场地可考虑以协议的方式出让,条件不成熟时,可先作绿化,待小区居民拥有的车辆数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再投资兴建。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停车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使公共停车场建设逐步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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