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物价局获悉,从5月1日起,长春市将调整实施新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在长春市正对现有的停车场收费进行审核。
一直以来,长春市都存在停车场收费不规范的现象,如马路边上私设收费停车场;个别医院收费停车场收费偏高;小区公共道路改成停车场乱收费等。新标准实施后,上述现象将被取消,市物价局已从4月1日起重新审核长春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凡市内具有经营性质,实行收费的机场、火车站、旅游景点、医院、路边、市场内、住宅区内停车场等都在这次审核范围内。按国家计委的文件,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停车场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因此这些场所的停车场不在此次审核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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